致各潜在投标人:
****,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2026年-2027年**路名牌维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章采购公告
1.采购单位:****;
2.采购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尺寸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牌面 |
360*1200mm(铝板双面) |
1 |
块 |
390 |
|
| 2 |
牌面 |
450*1500mm(铝板双面) |
1 |
块 |
480 |
主干道 |
| 3 |
杆件 |
φ76*3.75mm*3000mm |
1 |
根 |
120 |
|
| 4 |
杆件 |
φ89*3.75mm*3000mm |
1 |
根 |
150 |
主干道 |
| 5 |
常规维修 |
扶正、焊接、换画面 |
1 |
个 |
80 |
|
| 6 |
底座维修 |
1 |
个 |
160 |
新设除外 |
|
| 7 |
整体更换 |
450*1500mm牌面+杆件+底座 |
1 |
套 |
800 |
主干道 |
| 8 |
整体更换 |
360*1200mm牌面+杆件+底座 |
1 |
套 |
700 |
注1:技术参数必须满足,路名牌需满足GB17733-2008《地名 标志》要求。如有不符合视为无效标书。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参数以及服务承诺不得低于招标要求,且在被选为中标单位后供货时必须按照招标要求质量和服务。供货后,业主采购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对供应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将废除中标单位,重新采购。
注2:上述采购清单内价格包含所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如采购方需添加二维码,中标方须履行,二维码由采购方提供,中标方制作粘贴。
3.采购方式:所有清单按优惠率同比例优惠。最终结算价=最高限价*优惠率*实际数量
4.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6.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无需报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直接携带响应文件到达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会议室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中心2号楼207室
联系人:陆艳丽
联系电话:****01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1 |
采购预算 |
根据年度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
| 2 |
资金来源 |
本项目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
| 3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价文件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 |
| 4 |
服务期 |
2026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方需保证至少一月一巡查。 |
| 5 |
质量要求 |
完全符合招标参数要求。 |
| 6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7 |
保密 |
参与询价采购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书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8 |
响应文件组成 |
正本壹份。 |
| 9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也无效。 |
| 10 |
响应文件编制 |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规格和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本章供应商须知中签署要求; 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
| 11 |
签署要求 |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小组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 12 |
密封 |
将响应文件密封于文件袋内。 |
| 13 |
询价小组组建 |
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自行组建,由3人或及以上单数组成。 |
| 14 |
评审原则 |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 15 |
评审标准和方法 |
按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规定 |
| 16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
1、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2、当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标包时,各个标包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 |
| 17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采用 |
| 18 |
签订合同 |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
第三章评审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小组****一中标候选人。
2.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核验原件 |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核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其他重要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核验身份证原件 |
|
重要提示:
上述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或所提供的证件有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报价书作无效处理。
3.投标商务文件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标准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小组一致认定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否决其投标。 |
重要提示:
上述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询价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5、报价书内容除签名部分均需打印不得以手写方式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6、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价格一旦被认定,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价格。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采购内容、范围:详见公告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询比采购交易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条款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买 方:卖 方:
电 话:电 话:
住 所: 住 所: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经询价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交易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标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服务要求
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4、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中标费率:
5、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
7、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 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交易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服务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服务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服务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服务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服务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服务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委托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委托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服务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服务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服务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服务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服务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委托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委托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服务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服务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服务方应配合委托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委托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委托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方。
(2)如委托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服务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服务方应在收到委托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委托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服务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委托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委托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服务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服务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委托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委托方要求退货的,应向服务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服务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委托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委托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方交付的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服务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服务方违约责任
(1)服务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委托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委托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补足。
(2)服务方逾期交货的,应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委托方仍需求的,服务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委托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16、索赔
(1)委托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服务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服务方对委托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服务方应按委托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服务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委托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服务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委托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服务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委托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服务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服务方接受。若服务方未在委托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委托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委托方将从未付款或服务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委托方有权向服务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委托方提出索赔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服务方同意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交易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服务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委托方和服务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