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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生态修复专项农业绿色发展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5〕397号)要求,经乡镇(街道)宣传动员,养殖主体自愿申报并承诺匹配自筹资金,乡镇(街道)初审,报区农****服务中心)复审,区农****服务中心****公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9月23日下达方案批复,项目总投资62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3000万元(第一批2700万元已下达),养殖主体自筹3240万元。现拟对**区全区5个镇、2个乡、2个街道的67****养殖场、30户规模以下养殖户及3****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农业农村局****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0851—****4461。
附件:实施名单--**省**区2025年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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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