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气化启浪乡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启浪乡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启浪乡**天然气管道20.53公里,其中:设计压力4.0兆帕、管径DN100管线0.1公里;设计压力2.5兆帕、管径DN150管线17.7公里;设计压力0.4兆帕、管径de200中压管线2.6公里,设计压力0.4兆帕、管径de110中压管线0.1公里;设计压力0.4兆帕、管径de63中压管线0.03公里;及管道附属配套工程。配套建设1座调压站、1座门站、同时对8#分输站进行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窦高峰
联系方式:0997-****777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建****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180****8000
邮箱:"mailto:****@qq.com">****@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