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远安县杨柳矿区麻坪磷矿建设项目

审批
湖北-宜昌-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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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0459951王**
辛楚梁**省**市**县
**县嫘祖镇望家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县杨柳**麻坪磷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B1020-B1020-化学矿开采
**省**市**县 嫘祖镇望家村
经度:111.31016 纬度: 31.31891****环境局
2021-12-20
宜市环审〔2021〕70号914********0459951001W
2025-07-10277000
1475****
914********0459951****集团****公司
914********1852573****公司
****0500MAEMAK298L2025-09-10
2025-09-252025-12-25
2025-12-112026-01-10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097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矿规模400万t/a、选矿规模300万t/a、充填规模70万m3/a采矿规模400万t/a、选矿规模300万t/a、充填规模70万m3/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采矿工艺:地下开采,采用条带式充填采矿法和锚杆护顶浅孔房柱采矿法两种采矿方法,主胶带斜井加辅助斜坡道开拓运输。 2、选矿工艺:采用预先分级+重介质旋流分选工艺。 3、充填工艺:采用固体非胶结充填和胶结充填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充填,固体非胶结充填为井下废石通过汽车直接运输至采空区堆存进行废石干式充填;胶结充填利用重介质选矿厂产生的废石与水、粉煤灰、水泥、外加剂等混合搅拌后制成浓度80%左右的胶结充填料浆,由充填泵加压通过充填管路泵送至井下采空区进行充填。1、采矿工艺:地下开采,采用条带式充填采矿法和锚杆护顶浅孔房柱采矿法两种采矿方法,主胶带斜井加辅助斜坡道开拓运输。 2、选矿工艺:采用预先分级+重介质旋流分选工艺。 3、充填工艺:采用固体非胶结充填和胶结充填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充填,固体非胶结充填为井下废石通过汽车直接运输至采空区堆存进行废石干式充填;胶结充填利用重介质选矿厂产生的废石与粉煤灰、水泥搅拌(不加水)混合后,制成干式充填料,通过封闭式管带机廊道输送至井下,****泵站加水、外加剂混合后制备成充填料浆,由充填泵加压通过充填管路泵送至井下采空区进行充填。
采矿、选矿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化。充填工艺变化,充填料由湿式管道输送变为封闭式廊道干式输送,充填料采用干式输送至井下,避免了湿式胶结充填料浆输送过程中存在的管道破裂、泄漏等潜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环境风险,对保护黄柏河流域水环境具有正向效应。该变化总体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治理措施:地下采矿需采用湿式凿岩、炮后喷雾、净化水幕、出碴洒水、加强通风等措施。井下破碎筛分硐室通过利用喷雾装置对进料口、皮带运输装载点、卸料点产生的粉尘进行喷雾降尘。矿石装卸采取喷雾抑尘、遮盖等措施。采取车辆冲洗、加盖、道路硬化、绿化等抑制运输粉尘。选矿破碎站、筛分脱泥厂房、充填破碎车间分别设置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简(DA001、DA002、DA003)排放,水泥仓及粉煤灰仓均分别设置1台单机袋式除尘器,两个料仓的有组织粉尘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分别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矿井涌水通过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均通过地面废水处理装置混凝沉淀处理后达到《关于**县杨柳**麻坪磷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迎龙沟排污口排放。工业场地办公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减震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污水处理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并运往井下采空区充填。厂区和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不外排。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相关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土壤和植被保护、动物保护、地表变形及沉陷防治、土壤复垦、绿化及景观保护等,闭矿前编制生态保护方案并在闭矿过程实施。1、废气治理措施:①井下所有回采和掘进作业面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立即向爆破堆洒水以降低粉尘;铲装运输过程对矿堆洒水;对易产生粉尘的地方进行洒水、冲洗,防尘灭尘。 ②井下建立防尘供水系统,主要巷道安装净化水幕;井下主要转载点、装载点及卸载点设置自动喷雾装置;采掘工作面迎头30-50m范围内安设旋转喷雾及净化水幕。井下加强通风。 ③地面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硬化,定期使用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落实轮胎冲洗、表面覆盖织物遮盖运输抑制运输扬尘;道路两侧实施绿化。 ④工业场地生产区域选矿生产车间采用厂房封闭抑尘;毛矿仓、富矿仓、精矿仓、尾矿仓、中转矿仓、缓存矿仓等全部采用封闭式矿仓;原矿、精矿、尾矿均入仓储存,不在地面堆存。 ⑤选矿破碎厂房、筛分脱泥厂房、****砂厂房分别设置封闭收尘设施,粉尘分别通过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5m高排气简(DA001、DA002、DA003)有组织排放。 ⑥水泥仓和粉煤灰仓(共8座)仓顶均设置单机袋式除尘器,呼吸孔粉尘分别通过仓顶除尘器(8座)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仓及粉煤灰仓仓顶排放口现场离地高度已大于15m,无建设排气筒必要,参照行业惯例不纳入有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①矿井涌水通过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均通过地面矿井废水处理装置混凝沉淀处理后达到《关于**县杨柳**麻坪磷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提出的排放标准后由迎龙沟入河排污口排放。 ②工业场地办公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③选矿废水通过选矿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优质、低噪的生产设备;利用建筑物、 构筑物隔声,通过消声及减振等措施降噪;**无夜间运输;进场道路两侧分别栽种两排行道树,增强降噪效果。 4、固废处置措施:①废石全部就近运往采空区回填,不运出地面。 ②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运至充填站利用。 ③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区域设置垃圾桶等收集设施,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④污水处理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并运往井下采空区充填。 ⑤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单独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5、生态保护措施:①对**硐口采取浆砌石护坡,对工业场地临山边坡进行喷浆支护、护坡治理。②对工业场地生产、生活设施周围进行绿化,种植对大气污染物有净化能力的树种,空地处植草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③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地面和井巷的变形监测工作,。 ④在磷矿开采过程中,对采空区边缘、断层带附近、采区上方存在地表开裂与危岩及浅部矿块,预留足够的保安矿柱,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表开裂、崩塌等灾害事件。 ⑤矿山闭矿前将依法编制生态保护方案并在闭矿过程实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废水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指标和标准应符合环保管理要求。①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筒,在平滑的管道处,设置废气采样孔和监测平台,利于废气的监测。 ②废气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危废暂存间均设立了环境保护标识牌。 ③废水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废水流量、pH值、COD、总磷和悬浮物。在线监测设施已完成验收备案,监测数据已联网。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24.3619 378 0 0 224.362 224.362
0 25.35 56.72 0 0 25.35 25.35
0 0.36 1.89 0 0 0.36 0.36
0 0.04 0.34 0 0 0.04 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0128 13.39 0 0 1.013 1.013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矿井废水处理设施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796-2022)一级标准,同时执行《****环境局关于**县杨柳**麻坪磷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2021年9月18日)中提出的总磷≤0.09mg/L、化学需氧量≤15mg/L、氨氮≤0.5mg/L的要求。 矿井废水处理设施由两座高效浓密机(池)组成,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24200m3/d,处理后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迎龙沟进入黄柏**支干流。 废水排放口开展水质监测,监测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硫酸盐、氟化物、石油类、铅、砷。监测频次 2天,每天采样3次。
2 选矿废水处理设施 回用不外排 选矿废水处理设施由深锥浓缩机、一号浓缩池、二号浓缩池、自动隔膜压滤机厂房等组成,采用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水量24200m3/d。选矿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水回用不外排,未开展监测。
3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回用不外排 **办公生活区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5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污水回用不外排,未开展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井下降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井下采矿及掘进工作面湿式凿岩,主要巷道、转载点、装载点及卸载点喷雾洒水降尘,燃油设备尾气净化,加强通风。 回风斜井场地厂界设置2个无组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氮氧化物,监测频次:2天,每天采样4次。
2 地面降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地面工业场地生产区域选矿生产车间采用厂房封闭抑尘;毛矿仓、富矿仓、精矿仓、尾矿仓、中转矿仓、缓存矿仓等全部采用封闭式矿仓;车辆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车辆加盖篷布运输;工业场地矿石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廊道、充填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管带输送廊道;水泥仓和粉煤灰仓(共8座)仓顶均设置单机袋式除尘器。 **工业场地厂界设置4个无组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2天,每天采样4次。
3 选矿系统破碎厂房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选矿破碎厂房设置封闭收尘设施,粉尘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有组织排放。 选矿系统破碎厂房排气筒设置有组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2天。
4 选矿系统筛分脱泥厂房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选矿系统筛分脱泥厂房设置封闭收尘设施,粉尘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选矿系统筛分脱泥厂房排气筒设置有组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2天。
5 ****砂厂房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砂厂房设置封闭收尘设施,粉尘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砂厂房排气筒设置有组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2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工业场地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建筑封闭隔声、基础减震、加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降噪 **工业场厂界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位,检测频次: 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2 回风井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通风设备采用独立的减振基础,放置于井下,通过地层阻隔、屏蔽降噪。 回风井厂界设置2个噪声监测点位,检测频次: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岩巷开拓须有目的地探明岩溶水、裂隙水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采(掘)”,发现水位、水量变化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矿坑水沟断面按正常情况下最大涌水量设计,防止淹井事故。综合利用矿坑排水;对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的泉点采取防渗拦截等进行保护。 **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工业场地生产区域选矿生产车间、精矿仓、尾矿仓、中转矿仓、选矿废水处理循环设施、泥饼堆棚、运输道路等均进行地面硬化,有效防渗。工业场地周边截洪沟拦截场地外围汇水;项目重介质选矿技术属物理选矿,不需要使用药剂、化学助剂等原辅材料;选矿废水有效收集、回用,不排放;原矿、精矿、尾矿均入仓储存,不在地面堆存(矿石不落地)。岩巷开拓时用探水钻探水,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探放水,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采(掘)”。矿坑水沟断面按正常情况下最大涌水量设计。综合利用矿坑排水,将矿井涌水作为**生产用水的给水水源。对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的泉点采取防渗拦截等进行保护。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污水处理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并运往井下采空区充填。厂区和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不外排。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相关要求。 ①废石全部就近运往采空区回填,不运出地面。 ②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运至充填站利用。 ③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区域设置垃圾桶等收集设施,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④污水处理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并运往井下采空区充填。 ⑤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单独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土壤和植被保护、动物保护、地表变形及沉陷防治、土壤复垦、绿化及景观保护等,闭矿前编制生态保护方案并在闭矿过程实施。 ①对**硐口采取浆砌石护坡,对工业场地临山边坡进行喷浆支护、护坡治理。②对工业场地生产、生活设施周围进行绿化,种植对大气污染物有净化能力的树种,空地处植草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③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地面和井巷的变形监测工作,。 ④在磷矿开采过程中,对采空区边缘、断层带附近、采区上方存在地表开裂与危岩及浅部矿块,预留足够的保安矿柱,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表开裂、崩塌等灾害事件。 ⑤矿山闭矿前将依法编制生态保护方案并在闭矿过程实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重点针对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等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环保设施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项目开采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躋对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①**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企业内部各项风险措施的管理。 ②**落实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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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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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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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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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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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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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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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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