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晟昌选煤有限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七台河-茄子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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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七****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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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七****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七****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306

通讯地址:**市**区**街104****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七****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

**省**市**区富强村

七****公司

****

该项目属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区富强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单位七****公司收购七****公司洗煤厂,在七****公司洗煤厂现有厂房、库房以及生产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并完善环保设施。主要涉及的内容为在洗煤作业前增加1套破碎筛分系统,并配备除尘设施和排气筒;**装3台大功率压滤机,替代现有的2台旧压滤机;**装1台中煤筛,替代现有的1台旧中筛。**1座原煤库房、1座矸石库房、1座临时产品堆场;**1个初期雨水池、1个事故水池以及1个危废贮存点。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煤炭洗选能力为30万吨/年。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洗选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均排入浓缩池后经浓缩压滤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煤炭洗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组织废气污染。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污染。生产车间密闭生产,装车和上料工序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上料和装车粉尘排放;运营期原煤、煤矸石以及成品煤和煤泥均密闭储存,定时洒水降尘;临时产品堆场仅冬天使用,设置苫布遮盖以及防风抑尘网;厂区内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减速慢行;厂区地面定期清扫、洒水降尘。通过以上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加强厂区四周绿化等措施,北侧厂界处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方向厂界处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用作燃料;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综合利用。****材料厂制砖;煤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分别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市政部门清运。

(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水泥面硬化,铺设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包括防渗旱厕、浓缩池、**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生产车间以及仓库和堆场,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10-7cm/s;****办公室和厂区路面等,做一般地面硬化。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施工期环保管理要求。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围挡,堆场应采用苫布遮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化粪池;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定期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外运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选择低噪声设备,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场地中央,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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