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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年加工 60 万平方米铝单板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新台子镇南**子村,E123°39′40.709″,N42°7′35.111″,竞价购买了******公司的工业厂房和土地,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新增设备,并**办公楼。本次验收只针对实际已建成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建设1条铝单板生产线,建成后年加工60万平方米铝单板。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1月12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2026年1月12日—2026年4月12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迂经理 联系电话∶ 158****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