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目前所属车龄在10年以上的车辆共有18辆,该部分车辆使用周期长、车型单一、维修成本高且不具备营运资质,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服务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汽车公司计划对18辆车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处置前对该部分车辆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现拟对****18辆拟处置车辆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选定拟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18辆拟处置车辆资产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目前所属车龄在10年以上的车辆共有18辆,资产原值为267.77万元。车型分别为5辆丰田考斯特、3辆丰田海狮、4辆大众帕萨特、5辆别克商务、1辆大马牌客车,其中3辆丰田海狮和5辆丰田考斯特将于2029年强制报废。该部分车辆使用周期长、车型单一、维修成本高且不具备营运资质,已无法满足车辆租赁市场的需求。****公司服务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杜绝资产闲置**浪费,汽车公司计划对18辆车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处置前对该部分车辆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三、收费标准、折扣费率上限及价格:
《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6%。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集团2025-2028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调整项目入围单位。
2.拟派入本项目的资产评估人员配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2.拟派入本项目人员履历;
3.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格式详见附件2)。
(以上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
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折扣率来评定,以提出折扣率后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01月13日14时前回复项目邀请函,在2026年01月13日15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标书代写
采 购 单 位:****
地 址:**省**市**区**路121号甲
联 系 人:马明宏
联 系 电 话:0532-****8997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7118;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若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本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指其营业执照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供应商须将附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并签署相关附件。
八、合同主要条款:
1、**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日生效,至合同规定的评估业务及其相应约定事项全部完成,评估服务费全部付清后自行终止。
2、服务内容:
2.1评估****拟处置资产涉及的车辆18辆
2.2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
2.3资产评估报告使用用途:为甲方提供价值参考。
2.4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2.5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本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2.6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服务款项:
3.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收费与支付的管理办法,在乙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后2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评估服务费。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 %),若乙方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3.2报价所包含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4、其他: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3、在本委托合同约定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之内,乙方应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对甲方内部资料、商业秘密、评估结果及约定的保密事项保守秘密;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条款仅作为参照,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邀请函附件 | 中介机构聘用询价函-汽车公司车辆处置资产评估项目(第二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