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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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6-0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4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危废贮存库和燃气锅炉项目

****

**省**市**区****开发区毛祁屯路96号

中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公司拟在**省**市**区****开发区毛祁屯路96号,拟**危废贮存库和燃气锅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座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为2400m2),**1台6t/h和1台12t/h备用燃气蒸汽锅炉及同步配套的燃气管网等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待后期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接入,且满足生产用热需求后,企业将拆除自建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占总投资的46.7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和林格曼黑度等的燃料燃烧烟气。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后,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8m排气筒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仅为燃气锅炉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锅炉排污水和脱盐水系统排污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包括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等。锅炉排污水和脱盐水系统排污水经管网排入厂区循环水池,回用于电解锌中浸工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燃气锅炉和减压撬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废树脂、废机油及机油桶和浸出渣等。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强化风险物质全流程、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厂区水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严格雨水、污水管道建设管理,严禁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管理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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