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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报送的《**市浑河(**区段)河道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市浑河(**区段)河道治理一期工程位于**市**区,主要为大辽河段**市**区南河沿排灌旧站至上口子村段右岸,对应的河长约10.11km,计划投资18433.55万元,本工程主要任务以建设防洪安全工程体系为主,以现状险工护岸整修加固为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5.60km,堤防型式为迎水加培;穿堤建筑物改造4座,****排灌站(旧站)拆除重建,南河沿抗旱站拆除复堤,**排灌闸老旧闸门拆除重建,**排水闸对涵洞**侧进行接长;险工维修治理2处,护岸工程类型为**护岸,结构型式为柴排护脚。
本项目为防洪提升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区域位于**市**区,符合《关于发布**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盘环发〔2024〕193号)的要求。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中心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场区等各环节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搅拌站、砂石料场,项目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物料运输实施严密封盖运输,避免漏撒并按要求限速行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降低燃油尾气对环境影响,同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施工现场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要求。
(二)强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涉水工程须在非汛期施工,本项目险工治理采用抛石+柴排施工方式,抛石采用机械运输至工作面,人工抛投,避免直接整车倾倒石料,以减少对水体的冲击和扰动;建设导流围堰选择对水流影响最小的方案,并尽量减少围堰的规模,围堰的拆除须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分段拆除、及时清理等方式防止泥沙或其他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严防设备油液渗漏,严禁在施工场地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冲洗工作,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
(三)有效控制噪声影响
加强噪声源控制和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避免设备异常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场界四周设置2.5m高声屏障,穿过村镇时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
确保固体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
改造穿堤建筑物时产生的混凝土拆除弃料等固体废物,暂存于土料翻晒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所,运输过程中用苫布苫盖,防止洒落的弃渣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在施工地设置临时垃圾桶、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明确施工用地范围,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在生态红线、湿地公园内施工应做到永临结合,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破坏湿地,全面执行 报告表 中水生生态保护、陆生生态保护、施工用地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各环节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开鸟类等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强化土石方管理,减少临时道路占地,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工程采用分段施工方式,各堤段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尽快实施植被恢复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六)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和限制施工人员的野外活动,以确保区域森林**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定期进行围堰密闭性检查,防止施工废水事故性排放污染水体。加强危险路段、车辆集中线路的交通管制,增设交通标志牌,并注意路面维护,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河道内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前须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认真执行 报告表 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开展大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监测,建立技术文件档案,促进环境管理措施的修正和持续改进。
四、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安装到位,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市生态****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监管工作,你中心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