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年1月12日 |
**县新九**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水稳(底)基层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址为:http://www.****.com/zaocai/。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新九**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省**市**县新九镇境内,道路起点位于新九**谷村岔沟社巴拉河2#桥(红格南采矿工程拟建桥),终点位于新九**谷村白沙社曹家沟。
2.3招标内容: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1730吨;
2.4供货时间:水泥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稳(底)基层施工完毕,预计供货时间:2026.3.5-2026.4.19,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供货时间为准,如发生工期延后则供应期相应顺延。
2.5供货地点:**县新九**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场地内。
2.6质量认证标准:强度等级为42.5,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要求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等均可使用。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
2.7结算支付:(1)每月1-5日期间,甲乙双方应对乙方上月(即上月1日至31日期间)的供退货额办理月结算,并对累计供货与付款情况进行统计。月结算依据以甲方指定的收货计量人员签字的送(交)货单为准。甲方应在月结算完成后30日内按月结算额90%支付款项。(2)供货结束或合同终止后30日内,双方应对供货、付款情况办理总结算。甲方应在双方完成总结算后45日内将款项支付至总结算额97%(含甲方已付月度货款等),剩余3%在甲方与发包方(业主方)办理竣工(交工)验收手续后30日内支付。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
(2)投标人可以是水泥生产厂家,也可以是水泥经销商。
(3)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未被行政处罚,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在中国执行信息网上无被执行人信息,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5)****机关评定的有效纳税信用等级,并提供近三年(2023-2025)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如最新年度尚未公布,则提供2022-2024年度)。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或未参与税务评级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投标时间节点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时
6.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30时;标书代写
6.3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0:00时;标书代写
6.4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0:00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请于 2026 年1月 12日9 时后(**时间,下同),在******县新九**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省**市**县新九镇荞地箐)购买招标文件。
7.2纸质招标文件按项目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无法前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联系招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邮至投标人指定邮箱,电子招标文件不收费。
7.3 ****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缴纳至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岔沟至白沙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银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5105 0162 8836 0000 0463
7.4 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由此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请于**时间2026年1月29日9:30时至10:00时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送至******岔沟至白沙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省**市**县新九镇荞地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管理部
电话:188****7742 028-****2310
联系地址:**省**市**县新九镇荞地箐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
**岔沟至白沙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