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中心(**院)-聚碳酸酯、聚己内酯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聚碳酸酯、聚己内酯采购 |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
2026年1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专业资质:无 5.体系认证文件(如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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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誉要求: 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应答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涉及信誉情形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章。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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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要求(此要求以最终发布的询价文件为准): 代理商、贸易商:应答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代理商、贸易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供应商承诺书》中的要求进行承诺。应答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适用情形进行选择,并加盖单位章。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应答人准入**库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承诺书》中的承诺项进行现场考察验证,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须全程配合并提供相应支撑文件,如考察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书》中代理商、贸易商承诺情况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存在造假情形的按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制造商需满足:应答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制造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制造商属性证明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描述 |
申请数量 |
计量单位 |
| 聚碳酸酯T-5652 |
400 |
KG |
| 聚碳酸酯T-5651 |
600 |
KG |
| 聚己内酯PCL303 |
400 |
KG |
| 聚己内酯PCL210 |
800 |
KG |
本次有参标意向的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厂家名称、品牌、型号。如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要求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有一项不相符,需提供详细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品说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所供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中任一项不一致的应答人,按响应时间先后顺序由**院选择1-2家(最多2家)要求响应人提供样品至**院,由**院出具检测或试验结果,因涂料性能验证周期较长,如在需求响应时间内尚未完成检测或试验,当期需求可不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在正式结果合格后,将在下一次相同产品采购时邀请应答人参与寻源。若不提供样品,默认放弃参与竞价;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则资格评审不满足要求,在正式发布寻源时不会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姓名:马骏,电话:0519-****6775,邮箱:majun6@cno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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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