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灾害防治工程
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处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处灾害防治工程
项目编号:E411********01779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12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9时00分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1评标席位,****中心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处灾害防治工程一标段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小写:****871.13元 大写:贰佰伍拾玖万贰仟捌佰柒拾壹元壹角叁分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项目名称:**县S330线内淅交界至朱家岭段改建工程 项目地点:**县境内 项目名称:浙川县S244线二桥****嘴段改建工程 项目地点:**县境内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 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王豫淅 | 无 | 二级 | 豫241****18120 | 豫交安B09G31291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511.21元 大写:贰佰陆拾万零伍仟伍佰壹拾壹元贰角壹分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项目名称:2022年**区县乡村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 项目地点:**市**区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 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蒋赛天 | 无 | 二级 | 豫 241****61613 | 豫交安B24G01668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023.57元 大写:贰佰陆拾万零肆仟零贰拾叁元伍角柒分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项目名称:**市**县G209线K1617+900~K1619+000段公路 灾害防治工程第1标段 项目地点:**县 | |||||||||||
项目经理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 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张晓平 | 无 | 二级 | 豫241****93196 | 豫交安B24G00851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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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修正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修正前报价 | 修正后报价 | |||||||
1 | / | / | / | / | / | |||||||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6.1.9-2026.1.1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或线上投诉。
六、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址:**县人民西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5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2670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运输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455A 地址:**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377-****1985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建业壹号城邦10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6****9725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