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民温都尔嘎****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2日 14: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78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根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75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松****园区中信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784 | ||
| 附件: | |||
| 附件1 | 情况说明.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阿民温都尔嘎****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一、项目基本情况: 阿民温都尔嘎****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双****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 经核实供应商西双****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采购内容第20项“智能门禁一体机”制造商名称及企业划型,但享受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了价格比例扣除。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另核实,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磁力锁支架”、“闭门器”两项标的,未明确核心技术参数与性能标准。属于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2.139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2日
无
名称:****
地址:**绍根镇
联系方式:182****7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松****园区中信大厦
联系方式:187****87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8784
****
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