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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湾新区虎门大道南延线市政工程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湾新区虎门大道南延线市政工程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位于**湾新区**岛板块,为现状虎门大道西段的延伸段,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虎门大道西段,终点接外环岛路,路线全长约133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标准断面为双向8车道,道路红线宽度60m,设计速度为60km/h。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试运营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7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7月3日~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6****4808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