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旅游动线提升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服务区旅游动线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服务区旅游动线提升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449.87元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6年01月12日
2、磋商地点:**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杨诚谊(组长),刘静、刘楠楠(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 交 人:****
成交金额:****100.00 元
地 址:**省**市老**九都东路321号10-1-301
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 期: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项目经理:沈步 级别:一级 注册编号:豫141********03533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65%计取,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收取代理服务费:16756.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龙****中心二楼西侧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7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9-****7166
电子邮箱:****@126.com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集团****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