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22644E-202601-0000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1-12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2026-01-12 | 废止时间:暂无 | |
|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公司《缠绕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公司《缠绕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缠绕膜生产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开区**路8号3#厂房 |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 项目概况: | 在厂区内3#厂房新增五层共挤流延生产线1条,建设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2500吨缠绕膜(其中机用缠绕膜200吨、手工缠绕膜23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经开区**路8号3#厂房,目前厂房已建成,仅在厂区内增加设备,主体工程无土方开挖、结构、装饰等施工期作业。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需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从略。 (2)运营期:(1)大气环境:缠绕膜生产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相关要求。 (3)地表水环境:扩建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蒋口**干**,最终汇入**。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以及清理废塑料渣回用于生产,不在厂区暂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临时堆放区,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3#厂房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0917 |
| 传真: | 0551-****0917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