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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 | ****开发区十二纬路21号 | **津环中新****公司 | 本项目拟投100万元,****开发区十二纬路21号建设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拆除现有锅炉房内一台1.4MW燃气蒸汽锅炉,更换为一台2.8MW的燃气蒸汽锅炉及一套低氮燃烧器。 | 1、废气: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锅炉废水和软水制备排浓水经厂内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 2026.1.12 — 2026.1.1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