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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市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勇新村)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由**省****公司****公司承建的**市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勇新村)项目已竣工,按照相关规定将于近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望相关人员在此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向**市人社局执法监察科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433-****327)。公告期满后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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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