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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12 |
| 名称: | ****方案调整-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位于博****办事处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185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6777.6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博住建地字第****222018-0763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由1栋5层宿舍1(已办理不动产权证),1栋3层办公楼,2栋5层厂房1、2(其中厂房1已办理不动产权证),1栋地面2层地下1层废水站1,1栋1层废水站2,1层门卫室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16777.6㎡,可用及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16777.6㎡,建筑占地面积7182.86㎡,总建筑面积33030.67㎡,计容建筑面积31879.3㎡,容积率1.9,建筑系数43%,绿地率16%(绿地面积2685㎡),机动车停车位70个,非机动停车位170个。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用地面积比例:5.8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4.77%,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一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