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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冠病毒生物安全(PCR)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生物安全(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附城镇新治街12号(****院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情况说明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6.1.12~2026.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马维雄
联系电话:181****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