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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警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自治区**市**区珠峰路10****市委旁边门面房)
中标(成交)金额:1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警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检查站提供新宣传栏设计、制作、安装、老旧宣传栏维修喷漆和迁移服务。其中,****指挥中心大楼门前左右两侧各建设一面文化墙,尺寸为:3.5m*6m。二是营区****中队楼各建设一面文化墙,尺寸为:2.5m*4m。三****花园两面宣传栏、营区中心位置左右两面文化墙,指挥中心门前左右两面文化墙,营区后山六字宣传栏重新喷漆维修,总计面积155.8平米。****中心门前左右两面****花园。 | 1.供应商响应文件需提供深化设计方案,中标后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得到采购人的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制作布展。 2.严格按照采购人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项目,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3.供应商在安装之前和安装期间必须做好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同时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作业教育,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动火动焊按采购人需求提前报备,若发生火灾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安装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因供应商安装施工不当而引发的第三方投诉、追诉、要求赔偿等纠纷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亚兵、高志军、雷亚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的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96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情况如下:
(1)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82.33分;
(2)第二成交候选人:日喀****公司,综合得分74.22分;
(3)第三成交候选人:西****公司,综合得分68.5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下****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9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桑****公司第二**园2号楼4单元202
联系方式:冯先生 183****5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 183****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