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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等16大类食品共6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60批次,合格率为100%。其中,元旦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共抽30批次,其中合格30批次,合格率为100%;春节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共抽30批次,其中合格30批次,合格率为100%。现将有关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食品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2026年元旦、春节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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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