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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名称:**冠****公司
质疑人地址:**市**增区友爱北路41-25号第五层
法定代表人:廖年明
联系电话:189****8601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139****8213
邮编:530001
我公司于2026年1月6日上午收到**冠****公司以书面形式邮寄送达的关于**考古标本库房项目货物(消防)采购(重2)(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公司质疑的内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亿****公司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为零,不满足《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要求企业拥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经核查中华人民****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亿****公司企业详情数据,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为零,未达到上述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五)。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该公司资质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资格条款,不具备承担本项目消防施工安装的能力。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22号)明确,企业资质条件未达到标准的,不得承揽不合格资质相应范围内的工程业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及规定的资格条件;《****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资质异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投标可不予认可。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对**亿****公司的投标资格及资质条件进行全面重新核查,重点核实其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配备情况;
2.****公司存在上述资质不达标情形,请求依法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对本项目评审过程进行重新复核,按合法合规程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组织重新采购;
4.自收到本质疑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本)告知我单位,****政府来购网公开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1答复:
在收到质疑函时,我方高度重视,经核实**亿****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壮族****建设厅颁发的证书,有效期至2029年05月09日,属于有效证书,详见附件,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故此项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函.pdf (135.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