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委托****承担《兰坪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兰坪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省怒**兰****村委会大坪****填埋场旁),****中心坐标:E99°22′58.932″,N26°24′1.759″。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89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1万元,占总投资的22.85%。
(六)用地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23326.53m2,约35亩;总建筑面积8474.41m2,全部为地上建筑。
(七)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座200吨/天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气化焚烧炉,年处理生活垃圾约6万吨;建设余热利用系统:焚烧热能转化为工业蒸汽(年产11万吨),****园区提供绿色能源。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兰坪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站链接如下:
https://pan.**.com/s/18dYKyg39QMU56dLJa7Gdzwpwd=4umj
提取码: 4umj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项目区周边可能受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杨开丽 158****0902
电子邮箱:****@qq.com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兰坪县三江大道旁
联系人:李雪明150****1397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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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