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通榆县昌永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审批
吉林-白城-通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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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搅拌站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1-12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122****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搅拌站项目

**县瞻榆镇东关村

****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1处搅拌站场地,辅助工程包括1间办公室、1间实验室,储运工程包括1座沙石料场、3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1座沉淀池,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占地为临时用地,占地面积为1608m2,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3万m3,配套为**县乡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使用。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随用随购进,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压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运营期筒仓粉尘采取设备自带的单机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高于地面15m高的排气口排放;搅拌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8%)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搅拌机主排气孔排放;厂区无组织粉尘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输送皮带封闭、厂区地面硬化等方式抑尘。粉尘排放标准分别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施工现场地面及运输道路地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内,上清液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及避免午休时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

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居民区和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并禁止鸣笛;对区域敏感点边界进行植树和建设工棚、挡板、声屏障等建筑物;施工场地应保持道路通畅,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少车辆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固废的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并按规定时段和指定路段行驶;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建筑垃圾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沉淀池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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