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农副产品交易城(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农副产品交易城(一期)**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8001 | 标段名称 | **农副产品交易城(一期)**项目装修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19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农副产品交易城(一期)**项目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农副产品交易城(一期)**项目装修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4]3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人)委托 ****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农副产品交易城(一期)**项目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路以西,纬八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为2779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5406.74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约361万元) 2.1.4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10月02日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装修、水电、智能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建筑智能化工程)(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效。标书代写 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招标公告3.2条两项资质,其项目负责人可为以下两项之一: (1)一人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二人时:一名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另一名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7.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7.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 3.7.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1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标: 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注:最新公布的**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10.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4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1月12日-2026年01月19日 12.友情提示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3.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琴川街道**路181号 联 系 人:席文春 电 话:0512-****34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元和街道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联 系 人:金吴平、于民峰 电 话:0512-****1596-8111 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2912 2026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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