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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069B8TXC | 建设单位法人:Andreas Kolf |
| 李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开发区福源道75号8号厂房 |
| 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福源道75号8号厂房 |
| 经度:117.0114 纬度: 39.4101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8 |
| 津武审环表〔2021〕1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 |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000MA069B8TX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000MA069B8TX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05TQ5U8U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1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details.html?id=310********622400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汽车隔音罩90万件/年、轮罩WHOL20万件/年、后备箱侧围LS20万件/年、地毯NP10万件/年、吸音隔音垫FELT130万件/年、内前围ID50万件/年、隔热罩HS35万件/年、汽车隔热垫10万件/年、汽车内轮罩15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阶段为第三阶段验收,建设规模为地毯NP5万件/年、汽车隔热垫10万件/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汽车隔音罩:装料、混合、低压发泡、切片成型、冷却、切边、检验、入库。轮罩WHOL:上料、热风软化、压切成型、组装、检验、入库。后备箱侧围LS:上料、热风软化、冲压成型、剪切成型、组装、检验入库。地毯NP:上料、接触式热粘合、冲压成型、脱模处理、高压发泡、水切成型、组装、检验、入库。吸音隔音垫FELT:PET纤维开松系统(开包、预开棉、精开棉、下料、滚筒成型、称量)、热风定型、冷却、裁切成型、开松回收线。汽车内前围ID:上料、热压粘合、上料、热风软化和红外热软化、冲压成型、剪切成型、组装、检验入库。隔热罩HS:开卷、冲压、入库。汽车隔热垫:红外热软化、吸附成型、脱膜处理、高压发泡、切边、检验、入库。汽车内轮罩:红外热软化、吸附成型、热压成型、切边、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阶段为第三阶段验收,生产工艺为: ①地毯NP:上料、接触式热粘合、红外热软化、冲压成型、脱模处理、高压发泡、水切成型、组装、检验、入库; ②汽车隔热垫工艺:红外热软化、吸附成型、脱模处理、高压发泡、切边、检验、入库 |
| (1)本阶段建设1条地毯NP,为了得到更好的产品质量,增加红外热软化工序。红外热软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进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装料工序改为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经收集后的废气改为接入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排气筒P7排放的废气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2)本阶段地毯NP生产线上的组装工序原为使用组立机内超声波焊接加工装置进行连接,实际建设改为在组立机内仅通过卡扣组装不同部件,无废气产生,故未上废气收集措施;此外不单设组装平台,改为在发泡架上使用热熔胶枪固定发泡块;较原使用热熔胶机相比,热熔胶使用量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减少。 (3)本阶段汽车隔热垫生产线上的红外热软化工序在出料**行降温40~50℃,并在吸附成型时迅速抽真空并使用冷却水冷却,故在吸附成型过程中仅有微量废气产生,为便于工人操作(由红外热软化出料至吸附成型机吸附成型后两侧工人需检查产品质量并需翻转产品检查反面质量),因此吸附成型废气改为集气罩加软帘收集,装料工序改为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 (4)本阶段汽车隔热垫生产线上的切边工序为了使零部件不产生热变形采用水切机进行切割。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污水总排口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阶段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汽车隔热垫生产线废气处理:红外热软化、吸附成型工序采用进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负压真空管道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局部固定顶吸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高压发泡(注料、脱模、开模)工序采用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经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接入 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 ②地毯NP生产线废气处理:接触式热粘合工序采用进出口固定顶吸式集气罩加软帘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局部固定顶吸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高压发泡(注料、脱模、开模)工序采用发泡架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组装工序采用组立机 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和组装平台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 述经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接入2#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③营运期水切机设备排水经自带离心式固液分离器+过滤棉净化后与纯水制备系统的浓排水和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达标后的废水通过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华电****公司**开****处理厂集中处理。 ④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发泡原辅料度包装容器、模具废擦拭抹布、脱模剂废包装容器、拉伸油废包装容器、含油沾染性废物(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含油棉纱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渣、发泡设备清洗废液、干冰清洗废渣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热熔型胶粘剂、废包装材料、废弃的附件、除尘器捕集的除尘灰及水切机离心****回收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和检验不合格品大部分回用于生产进行再利用、****回收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 ⑤生产设备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调整好设备位置,严禁噪声扰民,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汽车隔热垫生产线废气处理:红外热软化工序采用进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吸附成型工序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高压发泡(注料、脱模、开模)工序采用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经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接入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 ②地毯NP生产线废气处理:接触式热粘合工序采用进出口固定顶吸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红外热软化工序采用进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高压发泡(注料、脱模、开模)工序采用发泡架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组装工序在发泡架上操作,发泡架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经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接入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 ③营运期水切机设备排水经自带离心式固液分离器+过滤棉净化后与纯水制备系统的浓排水和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达标后的废水通过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华电****公司**开****处理厂集中处理。 ④本项目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阶段产生的切边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热熔胶,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回收部门利用。本阶段产生的发泡原辅料废包装容器、模具废擦拭抹布、脱模剂废包装容器、发泡设备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⑤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且设置在厂房内部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并加装减振措施。 |
| ①由于建设空间不足吸附成型工序改为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废气;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②增加红外热软化工序采用进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经收集后的废气改为接入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此外不单设组装平台,改为在发泡模架上使用热熔胶固定发泡块。 ③更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更新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272 | 0.553 | 0 | 0 | 0.327 | 0.327 | |
| 0 | 0.0188 | 0.037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9 | 0.937 | 0 | 0 | 0.19 | 0.19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本阶段不涉及生活污水排放,冷水机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切机外排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排水通过污水总排口排至华电****公司**开****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汽车隔热垫生产线废气处理:红外热软化工序采用进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吸附成型工序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高压发泡(注料、脱模、开模)工序采用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经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接入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地毯NP生产线废气处理:接触式热粘合工序采用进出口固定顶吸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红外热软化工序采用进出口段封闭空间整体换风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装料工序采用罐体呼吸口处集气管收集,高压发泡(注料、脱模、开模)工序采用发泡架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组装工序在发泡架上操作,发泡架3侧封闭固定式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经收集后的有机废气接入1#串联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通过19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P7出口处TRVOC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5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19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356-2018)排放标准限值。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监测结果均达标。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型号,且设置在厂房内部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并加装减振措施,环保设备配套风机设置减振措施,管道采用软连接,并设置隔音间。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60dB(A),夜间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53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
| 1 |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发泡原 辅料废包装容器、模具废擦拭抹布、脱模剂废包装容器、拉伸油废包装容器、含油沾染性废物(废含油抹布、 含油手套废含油棉纱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渣、发泡设备清洗废液、干冰清洗废渣及废 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 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 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热熔 型胶粘剂、废包装材料、废弃的附件、除尘器捕集的除尘灰及水切机离心****回收部门定期清 运处理。废边角料和检验不合格品大部分回用于生产进行再利用、****回收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 | 一般固废暂存设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阶段验收产生的发泡原辅料废包装容器、模具废擦拭抹布、脱模剂废包装容器、发泡设备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热熔型胶粘剂、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弃的附件、水切机离心分离渣等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回收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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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