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混凝土罐车及泵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月14日 09:00:00分(**时间) |
2026年1月28日 14:00:00分(**时间) |
| 2 |
供货期要求 |
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将本项目所购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上牌。 |
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50日历天内将本项目所购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上牌。 |
| 3 |
付款方式批注a条 |
注: a.采购人在支付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任一合同价款前,中标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
注: a.采购人在支付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前,中标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
| 4 |
采购需求P28页 |
1.▲投标人所投车辆须获得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投标时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所投车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app.miit-eidc.****.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上的公告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注: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为准)与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产品名称不一致,经评审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该产品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
1.▲投标人所投车辆须获得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投标时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注: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证明材料中描述的名称)与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产品名称不一致,经评审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该产品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部新区三十街森林包装西侧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3616
2、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传 真:0576-****7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冠茜、韩金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1088、0576-****1087
质疑联系人:吕玉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6-****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