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122-WLC-A-27号等地块土方剥离工程项目
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350122-WLC-A-27号等地块土方剥离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项目地:350122-WLC-B-130号、350122-WLC-B-130-1号、350122-WLC-B-146号三个地****商贸南侧,用地面积合计为 239,679 平方米(359.33 亩),土方量合计约300万立方米;350122-WLC-A-27 号为物流城永辉创鸿地块,用地面积为203,147平方米(304.72 亩),土方量约80万立方米。
2、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在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中标方每周剥离运输方量不得少于59500立方米。根据监理月报表统计运输天数及方量,若是少于59500立方米,一周按35万元收取违约金。非中标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需书面向招标人解释说明,由招标人酌情处理。
3、本项目先行实施350122-WLC-A-27号物流城永辉创鸿地块,节点工期100日历天,若因中标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的,每延误1日按5万元收取违约金,延误超20日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竣工损失、重新发包损失、为维护发包人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损失)。
4、当招标人因进度等问题书面发函3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招标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竣工损失、重新发包损失、为维护发包人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5、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28日09:30:00。标书代写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