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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760644 | 建设单位法人:魏国辉 |
| 张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安****经济开发区绿朋大道 |
| 年产20万方混凝土,18万方水稳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9-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7.327500 纬度: 33.264444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7 |
| 固环许〔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760644001W |
| 2020-05-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7606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76064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3M45GMXB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2025-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5 |
| 2025-1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该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绿朋大道,总投资600万元,依托原有项目生产车间,拆除原有日产60m2****搅拌站生产线,后向东南侧**754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为5536m2,项目主要购置采购水泥混凝土拌合机、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生产设备,新增1条年产2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年产18万方水稳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方混凝土,18万方水稳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绿朋大道,总投资600万元,依托原有项目生产车间,拆除原有日产60m2****搅拌站生产线,后向东南侧**754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为5536m2,项目主要购置采购水泥混凝土拌合机、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生产设备,新增1条年产2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年产18万方水稳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方混凝土,18万方水稳的生产能力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绿朋大道,总投资600万元,依托原有项目生产车间,拆除原有日产60m2****搅拌站生产线,后向东南侧**754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为5536m2,项目主要购置采购水泥混凝土拌合机、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生产设备,新增1条年产2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年产18万方水稳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方混凝土,18万方水稳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绿朋大道,总投资600万元,依托原有项目生产车间,拆除原有日产60m2****搅拌站生产线,后向东南侧**754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为5536m2,项目主要购置采购水泥混凝土拌合机、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生产设备,新增1条年产2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年产18万方水稳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方混凝土,18万方水稳的生产能力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准备(配料)→投料→搅拌→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准备(配料)→投料→搅拌→外运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混凝土生产线配料及落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稳生产线配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外排废气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并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等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和厂界监控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冲洗废水沉淀池(2#)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和地面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废水总排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将油品存放间、危废暂存间等划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绿化隔声等,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固体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混凝土生产线配料及落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稳生产线配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等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和厂界监控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冲洗废水沉淀池(2#)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和地面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废水总排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将油品存放间、危废暂存间等划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未设置防渗漏托盘)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绿化隔声等,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库等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防泄漏事故发生。加强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与园区构建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投入生产**行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非正常工况制定污染治理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制定完善的检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排放。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进一步优化工程和环保设计,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已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40323-2025-052-L 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非正常工况制定污染治理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制定完善的检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排放。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进一步优化工程和环保设计,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编号为:913********3760644001W 项目竣工后,已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我公司正在进行环保验收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未变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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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管道;化粪池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污水管道;化粪池 | 验收监测2日内,废水中各项因子的监测结果满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
| 2 | 沉淀池;雨水管道(依托现有) | / | 沉淀池;雨水管道(依托现有) | 无需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 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 | 验收监测2日内,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
| 1 | 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 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
| 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将油品存放间、危废暂存间等划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按照相关防腐防渗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防渗漏托盘) |
| 1 | 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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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