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74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局严格依照职责分工及项目相关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内**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的意向实施主体(包括从事集中育秧[苗]的个人、家庭农场、******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组织实施2023年**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项目,项目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1月和11****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截至2026年1月8日,共受理东******社1家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
| 申报单位 | 建设模式 | 年服务面积(亩) | 实施地点 |
| 东******社 |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 1000-2000亩水稻田 | 涧头镇涧新村 |
根据项目遴选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委****推广中心****推广站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该申报单位进行了立项评审。现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生产经营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1月16日止,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762-****381
****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