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2026年1月,****委托******公司承担了《**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单位完成了《**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share.****.com/0lJpoZR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公司邢工,联系电话:187****093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县、**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com/bQz6X4E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意见和建议得到有效反馈,请您提供真实信息。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拉旦
联系电话:180****0019
地址:**自治区**市**区扎德路2号
邮编:85700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187****0935
地址:**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9幢
邮编:404100
邮箱地址:****@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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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