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泰康****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安全评价报告(换证) | |||
| 勘察时间 | 2025.5 | |||
| 项目基本情况 | ****(以下简称“万盛大伟”****开发区沿江大道北段8号,成立于2015年12月7日,由****公司****公司—张家****公司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闯。 ********经济开发区内,依据《省政府****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发〔2023〕38号),****开发区****政府****园区。企业生产场所与注册场所在同一地址,不存在“一企多址”、“一址多企”情况。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评价项目生产单元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三、储存单元的甲类罐区甲类液体罐组、甲类罐区液化烃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分级,生产单元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三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四级,储存单元的甲类罐区甲类液体罐组、甲类罐区液化烃罐组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三级。 | |||
| 项目实施情况 | 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645号令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正、第89号修正)、《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1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的规定,应进行安全评价。 | |||
| 评 价 结 论 | ****的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许可范围: 2-乙基己胺(500吨/年)、N,N-二乙基-1,3-丙二胺(500吨/年)、正戊胺(200吨/年)、正己胺(300吨/年)、N,N-二甲基环己胺(8000吨/年)、N-甲基吗啉(300吨/年)、氨溶液[含氨>10%](4368.8吨/年)。 | |||
| 项目组成员 | 杨在国 | 150********00138 | 化工机械 | 高工 注安工程师 |
| 刘 斌 | 110********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注安工程师 | |
| 刘萍 | 110********03299 | 安全 | 注安工程师 | |
| 杨 湧 | 160********00457 | 自动化 | 注安工程师 | |
| 杭有锋 | 170********00499 | 电气 | 注安工程师 | |
| 高菲菲 | 170********00355 | 化工工艺 | ||
| 影 像 资 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