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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洋院区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310
通讯地址:**市**区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
邮编:5701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洋院区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济开发区****社区海****开发区振洋路17号 |
| 环评单位: | **郅隆****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是******洋院区内扩建,****开发区振洋路17号。占地面积 37321.02m2,一楼主要为急诊科、影像科(B超、心电图、CT、DR)、药房、收费、医保、内外儿门诊、中医,二楼主要为妇产科门诊,三楼主要为检验科、病房,设有 19 张病床,工作人员共计 100 人。为了满足医疗需求,本次项目进行扩建床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在现有 19 张床位的基础上新增 41 张床位,****医院总床位数为 60 张,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扩建病房主要利用现有主楼预留病房建设,配套建设相关设施,其他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洋院区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用地规划。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工程投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之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的影响。据此,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现有地址扩建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大类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5 年 2 月 26 日,****委员会关于印发《**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5 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 号)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医院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中的“(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80.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医疗机构或从事特定医疗业务——****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诊所除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中的“许可准入类”项目。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开发区振洋路17号,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经查询**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发布的“三区三线”成果,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三区三线”成果。 项目使用电能作为主要能源,由于电能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少。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均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内部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污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污水总量指标控制不再分配。 2、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总量指标控制不再分配。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垃圾收集处臭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消毒剂异味、检验区废气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和住宿。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病人废水、住院病人废水、住院陪护人员废水、洗衣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检验区废水)和生活污水(医护人员废水、行政后勤人员废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调机组、污水处理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门诊就医人群产生的社会噪声。采取相关措施后周边敏感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4a 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包含病床、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 检验区废液)、废药物及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等。生活垃圾、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病床、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区废液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项目周边地表水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 |
| 环境风险控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要求,对项目的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生产和辅助设施进行了风险识别,对使用和存储的原辅材料及能源的特性也进行了风险识别,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酒精、次氯酸钠。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类型有:(1)污水处理过程事故排放;(2)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贮存及使环境风险控制用过程发生泄漏等风险。项目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管理要求备案,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防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