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新明乡猴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审批
安徽-黄山-黄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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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明乡猴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5:48
《**区新明乡猴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猴坑村行政村范围,规划国土总面积3266.15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山水茶乡意境彰显的生态乡村

名茶文化场景呈现的旅游乡村

猴魁产业持续带动的**乡村

四、规划主要图纸

图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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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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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村庄单元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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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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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

类型

项目

序号

项目(工程)名称

用地规模(公顷)

位置

规划时限(年)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1

低效园地复垦

0.72

**潭老村

2024-2035

2

茶园退水污染治理

65.42

中心村

2024-2035

3

沟渠治理

4.03

中心村

2024-2035

4

坑塘生态清淤治理

0.17

中心村、饶家

2024-2035

产业发展

5

中潭文旅项目建设

0.40

中潭

2024-2028

6

**猴魁观光茶园建设

——

中心村、猴岗

2023-2035

人居环境整治

7

村庄内部环境提升

——

中心村、**、中潭、甘坑

2023-2035

8

河岸滨水整治

——

中心村、**潭老村

2023-2035

9

茶文化小品标识建设

——

中心村

2023-2035

道路交通

10

中心村主干道路面黑化提升

——

中心村

2023-2035

11

森林防火管护巡护道路建设

——

猴坑村村域

2021-2035

基础设施建设

12

猴村组饮用水提升

——

猴村

2023-2035

13

农村电力升级改造

——

中心村、**、中潭、甘坑、猴村、猴岗

2024-2035

14

**滩**滑坡治理

——

**滩老村

2024-2028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5

猴坑村非遗传习馆建设

——

中心村

2023-2035

16

****中心建设

——

中心村

2023-2035

17

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

——

中心村

2023-2035

18

****公墓一处

0.35

**坑

2024-2035

19

****检查站、消防水池、瞭望哨、保护管理用房建设

——

猴坑村村域

2021-2035

表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4.41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371.76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

3.林地

本村林地2843.1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2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本村湿地0.23公顷。主要用于保持湿地生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湿地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1.56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

7.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23.71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1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9.商业用地

本村商业用地0.46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零售商业、批发市场及餐饮、旅馆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服务业需要。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47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1.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21公顷,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12.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16公顷。指用于农村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环卫、消防、水工等用地。

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2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4.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35公顷。主要用于殡葬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4.73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

五、规划批准文件

《****政府关于**区汤口镇芳村村等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黄政函〔2026〕2号)。

六、批准机关

****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6年1月4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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