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多宝街道 |
| 标的名称 | 出租**市**区黄沙后道13号401房N5047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2,54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首年及第二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540元,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管理费16元/㎡/月。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40.67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028-06-30 | ||
| 免租期限 | 按首年月租金标准给予总共不超过1.5个月免租期.免租形式分开3个月进行体现;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正常收取。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0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一)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二)合同期内每两年租金递增3%; (三)租赁保证金按不低于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3倍收取;管理费保证金按不低于合同月管理费标准3倍收取; (四)电费:按供电局标准收取,如遇供电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除商铺内电表行度外,其余公用电均以上期实际发生电量按租用面积进公摊; (五)设施服务费:商业按5元/㎡/月收费标准收取; (六)智能电表服务费:承租方应在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5天内向出租方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600 元/个,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纳相应服务费的,如承****商铺****商铺一致的,无需重复缴纳;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费,但承租****商铺与上一轮不一致的,承租方应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 300 元/个。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单位须二次提供旧电表拆卸、新电表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承租方需重新缴交智能电表更换费3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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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二、出租标的证载权属人为****,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如符合《******品牌企业和配套商家招商优惠政策的请示》适用范围的,该物业免租期、管理费、设施服务费、空调费等收费标准按优惠政策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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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交至出租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材料);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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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1.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及相关附件签署。 2.我方诚信经营,并承诺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未存在以下不良记录: ①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 ②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n/)(**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④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⑤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3.我方承诺从事经营文具、学生用品、体育用品、文创产品、礼品、生活用品及图书产品等文体用品批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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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殷先生 | ||
| 联系方式 | ****0283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