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殡仪馆扩容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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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投审〔2026〕5号

****改革局关于****扩容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扩容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提升殡仪馆的服务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扩容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新陂镇先声村205国道侧(****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拆除原焚烧炉,在原址**一栋火化车间(含储油室),占地面积约224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65平方米。2、**一栋解剖室、冻库、永怀堂,占地面积约13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726平方米。3、**挡土墙(约226米)、设备购置、场地道路、园林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5398.34万元,其中:工程费285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5.34万元、设备采购费1743.4万元、预备费292.1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民政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设备,涉及政府采购的,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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