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描述 | 停车棚、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共24项 |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23 |
| 资产类别 | 其他 | 计量单位 | 项 |
| 数量 | 1 | 主要功能用途 | 停车棚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评估结论中不包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2、截至评估基准日,部分设备已停用报废,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开发区 |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内按公告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转让方联系人刘经理,185****9658)。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双方盖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交易所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在10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资产转让交接确认书》。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标的交易价款并按转让方管理规定办理完相关进场手续后,受让方才能进场提取标的物。自转受双方签署《资产转让交接确认书》之日起,标的物的保管、搬运、运输、安保责任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拆运标的物,拆运后应恢复场地原状,并全程确保安全。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不退还转让价款。 7、本次转让标的的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踏勘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质量、品质、状况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付成交价款、不办理资产交接等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8、本项目无论协议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刘经理 |
| 联系电话 | 185****9658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资产清单.pdf | ||||
| 2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