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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向我局提出**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永久征占用草原申请,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的规定,现将**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拟永久征占用草原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
二、项目批准单位及文件:****委员会《关于**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农经〔2013〕1625号)、****委员会《关于**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4〕2647号)、水利部《关于**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194号)。
三、拟使用草原单位:****集团****公司。
四、拟使用草原地点:**区泮水镇联盟村。
五、拟使用草原用途:用于项目的输配水区。
六、拟使用草原期限:永久。
七、拟使用草原情况:
拟使用草原面积:使用草原0.2128公顷。
拟使用草原保护等级:Ⅴ等7级。
拟使用草原类型:热性灌草丛类。
拟使用草原权属:草原所有权与使用权均属于集体。
八、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根据《****政府关于**省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枢纽区)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该项目拟永久征占用草原已补偿到位。
九、公示期限: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
项目拟永久使用草原范围内草原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永久使用草原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间如没有接到反映,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公示内容审核审批。
2026年1月12日
(联系人:罗应松;联系电话:0851-****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