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星甸街道王村村2026年垃圾清运服务的潜在响应人****经济开发区万寿路15号**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110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星甸街道王村村2026年垃圾清运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0.5万元。本项目按照结算审计价整体折扣率进行报价,供应商无须详细报价。按照结算审计价整体的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项目以实际完成量计算最终结算审计金额,最终项目款为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乘以折扣率,项目含税总金额不得超过20.5万元,如项目金额超出20.5万元合同自行终止。(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总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星甸街道王村村2026年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因采购方或采购方辖区或辖区以上职能部门政策调整或实施垃圾分类等原因,变更了垃圾收集方式,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合同。中标服务商需无条件配合支持。
6、服务期:自服务单位进场至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模板附件;中标后需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时至2026年01月19日17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开发区万寿路15号**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1106室
3.3方式:1、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付款记录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核验通过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支付方式:支付宝189****0066,付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3.4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4.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4.2地点:**市**区星甸街道3楼313会议室;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及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盖章版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响应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公共采购信息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 采****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财政局“****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即可替代《****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6)项。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磋商文件,编制、密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滕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万寿路15号**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1106室
联系人:吴静波
电话:18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