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市辖区 |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
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港段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港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港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2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运输厅以《关于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港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51号)批准。项目业主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该项目的环境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市**县、**县
2.1.2 项目建设内容:路线起自**市**县马家坊村北,与邯港高速公路****界至国道G205段顺接,****农场东与秦滨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5.736公里。全线设置常丰、青锋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置**南、小山2处服务型互通立交,主线(含互通区)设置特大桥5525.7米/2座、大桥1713.8米/4座、中桥731米/11座,涵洞65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2251.8米/19座、主线下穿铁路分离式立交90.84米/1座、通道65道、**3座。****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9月。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港段环境监测。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沿线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施工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等,主要监测项目是TSP、噪声、COD、BOD5、石油类、氨氮、悬浮物等,并完成环境监测报告,协助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3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港段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3日00:00 至2026年1月19 日23:59(**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标书代写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宋女士;0317-****8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鹏0311-****6903)
9.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纪检机构
电话:0317—****63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兴融街东16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317-****6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石北路368****园区
联系人:鲁鹏
电话:0311-****6903/130****7130
电子邮箱:****@QQ.COM
11.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应包含水、噪声、环境空气内容)。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环境监测服务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环境监测合同中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 负责人 |
1 |
1、具有环境(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环境监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0)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1)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5)款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15分 评标价:30分 其他因素:1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 (1****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其不满足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2****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0分; |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0-8.0分; |
|||||
|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0-10.0分。 |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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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0-8.0分; |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0-10.0分。 |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
| 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8.0分; |
|||||
|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10.0分; |
|||||
| 服务承诺 |
10分 |
服务承诺基本合理,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得6.0分; |
|||
| 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合理,体系较完备,得6.0-8.0分; |
|||||
| 服务承诺措施全面、合理,体系完备,得8.0-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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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主要人员 |
1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15分 |
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9分。 |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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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 2.2.4(4) |
其他因素 |
15分 |
业绩 |
15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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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