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炼铁作业部脱硝系统提升改造(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首京唐2026炼铁技改-01/0610-2642NG030012/01
2. 项目名称:炼铁作业部脱硝系统提升改造(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3. 建设地点:**省**市****公司院内
4. 建设规模:对现有1号高炉热风炉脱硝设施进行局部改造,设计加热烟气量(标况)59.5万Nm3/h,要求改造后NOx 排放浓度≤15mg/Nm3(280℃),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5. 工期要求:
总工期:1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1日。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艺、电信、自动化、消防、总图等详细设计工作(不含初步设计)。
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工程涉及到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管道及支架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含特种设备检测、报验、编程调试等)、电信、自动化、消防(含工程报建、检测、验收)、总图等工程、以及有碍本工程施工的拆改迁工作、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售后服务、****政府环保部****政府部门的验收等,以及上述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全过程施工,承包人需要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8. 合格的投标人:
8.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8.2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如果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则注册建造师为壹级,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8.3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2年度至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8.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5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承担过**或改造单套脱硝系统且处理烟气量不低于50万m3/h工程业绩。
8.6 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
8.7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8.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9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及招****委员会将登陆“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确定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9.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 13日—2026年01月 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7:00时。
地点:****设备楼206室(**省**市曹妃****园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建国门支行
账 号:102 650 000 005 241 02
11.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内容包括本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14:3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13.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4:30(**时间)。标书代写
14. 投标、开标地点:****设备楼206室(**省**市曹妃****园区)。
1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工业区
联 系 人:吴盛中
电 话:0315-****7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东****门北小街71号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王小勃、秦鹏飞
电 话:0315-****301 137****9619
电子邮件:wangxb@zgcgroup.****.cn;qinpf@zgcgroup.****.cn
账 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建国门支行
账 号:102 650 000 005 241 02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