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S241严店(高速道口)至环**大道段工程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县严店镇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路线起于S241与规划新庄路**,终点位于引江济淮朝南郢桥桥头,路线全长6.59公里。设置中桥1座。建设内容主要为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安全设施、交通机电、环保景观、其他工程等;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市政功能),路幅标准断面宽32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为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施工设备燃油废气和沥青烟气污染。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废弃土石方。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打桩、砂石料粉碎、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和机械加工修配等。
生态:公路建设占地会使沿线的植被受到破坏,此外还沿线将损失部分农作物。
(2)运营期:
废水:项目运营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地面径流。
废气: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
固体废弃物: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
噪声:本项目的道路营运后,唯一的噪声源即为路面上增加的车流噪声,为非稳态源噪声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由于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而使行驶中的汽车产生整车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桥梁施工期泥浆水禁止外排,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箱,定期外运,严禁向水体倾倒;②在路基纵断面凹形处开挖路基,在两侧设置临时沉淀池,避免泥沙对水体的影响;③在预制场设置养护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④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处理水储存于**池中回用于再次机械冲洗,不外排。⑤项目部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区化粪池收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百;对沿线施工现场、施工便道、进出堆场的道路及时洒水降尘;装卸、搬运、拌合等易引起扬尘的施工过程应保证遮盖、封闭或洒水;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场地可能产生废油及油渣等危险废物。其中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项目部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处理场集中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暂存桶,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进行合理处置。
(4)噪声控制措施: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②建议预制场等临时工程距环境保护目标至少保持200m的距离。
③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在途经现有村镇、学校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严禁在沿线的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如临时声屏障等;
⑤对于距公路较近、规模较大且受施工期噪声影响严重的环境保护目标,在此类路段施工时,要求在昼间施工,施工期同时加强施工监测;
⑥在桥梁、互通立交施工时,由于打桩等活动产生的噪声较大,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必要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5)生态环境:
①在道路周边设置野生动物保护标志;
②路基施工设置临时边沟、临时排水沟、防护墙、沉淀池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表土剥离、收集及暂存;
③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等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恢复为原用地类型或耕地;
④工程土石方、场地平整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进行水土流失防治,避免对附近河道水质造成影响;
⑤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严格的施工人员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2、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工程绿化;建议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路面保洁工作;做好路面径流收集系统。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清扫,确保道路路面清洁。
(4)噪声控制措施:根据项目工程特征及敏感点的环境特征,加强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
(5)生态环境: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应定期进行清理;加强对工程沿线的绿化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0866
通讯地址:**省**县上派镇**西路31号
评价单位:****集团****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4196
通讯地址:合****开发区湖****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1S241严店(高速道口)至环**大道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解压密码****0112).zip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解压密码****01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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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