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定城镇城南社区、靠城路社区、南大街社区等38个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公示信息

****社区、****社区、****社区等38个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竞价公告,对****社区、****社区、****社区等38个租赁项目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01月09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4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35):城南社区-城南社区西外环南侧,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

成交金额:90000.00元

8号标的物(标的编号:****-31):定东社区-****社区19栋二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公司

成交金额:39000.00元

9号标的物(标的编号:****-30):****社区-****社区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周国柱

成交金额:4500.00元

10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9):****社区-****社区(二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戴永宏

成交金额:24000.00元

11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8):****社区-****社区(一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戴永宏

成交金额:60000.00元

13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6):****社区-****社区,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公司

成交金额:60000.00元

14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5):****社区-****社区18幢1楼,2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司胜杰

成交金额:54000.00元

15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4):****社区-****社区16幢1楼,2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司胜杰

成交金额:36000.00元

17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2):****社区-方井王小区新2号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王道峰

成交金额:18000.00元

18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1):****社区-方井王小区新2号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王道峰

成交金额:18000.00元

19号标的物(标的编号:****-20):****社区-方井王小区新2号楼,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王道峰

成交金额:18000.00元

20号标的物(标的编号:****-19):东顾社区-瑞阳华府G-1幢6层西,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省****公司

成交金额:30000.00元

21号标的物(标的编号:****-18):东顾社区-徽盐名邸9幢2层,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陶敏

成交金额:54000.00元

25号标的物(标的编号:****-14):****社区-学府花园小区1幢1504室,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李家梅

成交金额:18000.00元

26号标的物(标的编号:****-13):****社区-幸福家园小区五号楼八间车库,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朱旭光

成交金额:36000.00元

33号标的物(标的编号:****-06):**社区-**社区南梅组,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司胜杰

成交金额:4500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8135元)

招租单位:****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0****6870

代理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39****7730

公示期: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5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县定城镇**路618****中心三楼,联系人:忽股长,联系电话:0550-****633。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01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2
中标通知
定远县定城镇城南社区、靠城路社区、南大街社区等38个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