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便携仪、风表、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检定校准2025(第2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SXMTZB2503F-1523(F)/C)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12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15 18:00
本****一氧化碳便携仪、风表、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检定校准2025(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SXMTZB2503F-1523(F)/C),****小组评审,确定001****一氧化碳便携仪、风表、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检定校准2025(第2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一氧化碳便携仪、风表、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检定校准2025(第2次采购):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限 |
| 1 | **** | 357910元 |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仪器、传感器进行检定,结果准确可靠(以最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 一年(自合同签订日算起)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公司、****公司。
否决原因: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授权区域应覆盖本项目所在地,计量授权证书附件包含第五章采购需求通风仪器仪表检验调校明细表中所列内容);本项目所在地为**省/**市。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公司两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华人民**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授权区域均未覆盖本项目所在地。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资质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响应。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公司
电话:134****7694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
联系人:穆效治
电话:159****106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辑虎营15号银龙大厦13层
联系人:吴昊、马瑞敏、武宴
电话:150****0642(部门负责人)、137****1640(项目经理)、172****5609(项目助理)
部门电话:0351-****503
投诉电话:0351-****505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马瑞敏(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