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3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5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订单需求后7天内按时配送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采购产品凡涉及疫苗、兽药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具有兽用生物制品的表述)、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2)采购产品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3)消毒用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急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
地址:**省**市**县漹城街道青衣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0833-****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迎宾大道20****科技园4幢S2-102号
联系方式:186****09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6****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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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