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万元):2613.245594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天):334
安全目标: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万静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24855
项目总工:李信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中级职称
注册证书编号:黔中****005526
企业业绩:1、G242线黄板至松桃路面改造工程 2、****管理局2022年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批实施) 3、****管理局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4、****管理局2024年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5、****管理局2024年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G242线黄板至松桃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G211 **板桥至冷龙路面改造工程和普通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集中实施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市远****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万元):2902.831675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天):334
安全目标: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张伟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152********00122
项目总工:付杰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高246****000092
企业业绩:1、S204**县瓮溪镇K257+550-K232+860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2、S303**县K148+410-K151+765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3、S304松桃县寨英镇K84+525-K87+936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4、G211**至**琊川(印江县杉树镇K1950+963-K1955+328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5、S305大龙至琊川公路(**区境K105+413-K108+687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G211**至**琊川(印江县杉树镇K1950+963-K1955+328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S304松桃县寨英镇K84+525-K87+936段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万元):2903.076743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天):334
安全目标: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骆书彩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152********0085
项目总工:任小勇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高190****010138
企业业绩:1、**省****公司****中心2022年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2、****中心2023年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3、G56杭瑞高速毕都段部分路段路面维修工程(含预防养护)(K1798+830-K1939+000)BDWXSG-1标段 4、G56杭瑞高速遵毕段路面维修工程(含预防养护)(K1622+265-K1798+830)、G60沪昆高速(贵清段)路面维修工程(含预防养护)(K1863+000-K1876+000)等五个项目合并施工招标GZBLMWXSG-1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8年至2020年在G75兰海高速崇遵段路面维修工程第CZ-1合同段任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业绩:2022年至2023年在**省****公司****中心2022年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任项目总工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景****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通过一信封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2026 年 01 月 15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公路局 )(电话:085****92441) 投诉。
招标人:**** (联系电话: 0856-****89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851-****009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