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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泰**祥和大道以南、**大道以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公众可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公司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工
联系方式:184****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