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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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

名称

**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省 **州 **县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25MA6P9P0R95

地 址:**州**县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张立 联系电话:133****9988

授权经办人姓名:张立 联系电话:133****9988

证件类型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 532***********0013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若涉及工程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法人代表(签字):张立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6年 1月 4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水务局

2026年1月 4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

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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