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都区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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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条款“4.4.1”变更为:“4.4.1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组评审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1)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
(2)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解密的;
(3)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做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
(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2、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注:以上评审任意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变更为“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任意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
更正日期: 2026-01-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市**路201号
联系方式: 王文文 031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市信都区泉北大街
联系方式 : 李珂 031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珂
电话: 0319-****00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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